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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民眾地方政府
公告格式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法律法規,向你公示送到使用場所《附違反法建筑工程的沒有形動產舉證書》,參與出本公示哪日起,經過二十日,即被視為送到使用場所。
抄送:《附違背法建筑物的卡住產評定書》